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
经专家评审,河源市技工学校、潮州市技工学校、深圳市技工学校达到《国家重点技工学校标准》要求,拟确认为国家重点技工学校;朝阳市劳动就业局技工学校、深圳市技工学校达到《高级技工学校标准》要求,拟确认为高级技工学校,学校名称分别为辽宁省朝阳市高级技工学校、广东省深圳市第二高级技工学校。现予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反映。
联系电话:(010)84207452
二○○九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