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土资源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共同制定了地质测量工等6个国家职业标准,现印发施行。
附件: 国家职业标准目录(6个)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
国家职业标准目录(6个)
序号
职业编码
职业(工种)名称
备注
1
6-01-01-01
地勘钻探工※
2
6-01-01-05
水文地质工※
3
6-01-01-08
样品制备工※
4
6-01-01-99
岩土工程地质工※
5
6-01-02-99
地质测量工※
6
6-06-01-99
钻掘设备维修钳工※
注:※号表示该职业编码下的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