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是: 政策法规>>地方政策 >>正文
关于申报参与2009年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题库开发工作的通知
[WWW.CETTIC.CN  来源: 北京劳动保障网站   发布日期: 2009-02-11 ]

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和有关单位:

  按照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题库开发计划,根据“就业促进法”相关要求及国家职业标准的开发进度,在对社会上一些职业进行需求调查的基础上,拟定了8个职业的北京市题库开发项目(附件1)。为调动各方参与北京市题库开发工作,加快题库开发进度,保证题库质量,现就参与开发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发形式

  采用委托开发的形式。对申请题库开发(审定)的单位根据评议标准进行审核,中心与审核合格的单位签定开发(审定)协议,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开发成果验收合格后,中心从北京市题库开发专项经费中对开发(审定)单位支付相关费用。

  二、申请方式

  1、按照2009年北京市新职业题库开发目录,有意向的单位根据本机构情况和特点总结自身优势,在调研职业背景的基础上提出开发申请。

  2、申请单位根据职业内容,协同专家了解国家或行业等职业标准中职业的定义,理解和掌握相应级别的含义和区别,确定相应的参考教材,目的是让申请单位和专家了解相关职业标准内容,比较职业实际情况异同,为题库的开发工作做好铺垫。

  3、申请参与的方式有题库编写、题库审定和提供试题资源三种形式。

  申请题库编写的单位负责题库开发阶段的编写和题库运行阶段的更新维护工作,配备题库开发所需参考资料。编写单位能按照题库开发进度自行组织专家进行专题  讨论,能够协调专家时间,确保为期一年的题库编写任务。

  申请题库审定的单位负责题库开发阶段试题编写的审定和题库运行阶段的更新维护工作,配备题库审定所需参考资料。审定单位能够配合编写单位的工作,协调专家时间,确保为期一年的题库审定任务。

  申请提供试题资源的单位可以作为单一申请项目,提供现有的试题补充题库,也可作为题库开发或者审定单位的辅助选项申报。

  4、在工作实践中认为符合北京经济社会发展,符合社会需求的职业(工种),也可以向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申请立项开发,中心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增减。

  三、申报要求

  申请单位请到北京劳动保障网或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平台公告中下载相关附件,并填写《职业技能鉴定北京市题库项目建设开发申请书》,并于2009年2月27日前报中心试题管理科。

  四、联系咨询

  联系人:李慕筠

  电话(传真):64981103、64811919-848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3号

  邮编:100029

  电子邮箱:limuyun8224@sina.com

        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

        2009年2月5日

附件:

  1.2009年北京市拟开发职业目录(点击下载附件

  2.职业技能鉴定北京市题库项目建设开发申请书

  3.教材资料咨询联系方式

  评论>>  
  用户名: 密  码:   匿名发表 查看评论
 
  相关链接>>  
·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试题资源一览表【 07-25】
·国家题库技师和高级技师试卷资源一览表【 07-25】
·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运行管理系统全面升级【 07-07】
·关于启用2008年版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的通知(人社厅函[2008]82号)【 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