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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研究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10]23号)
[WWW.CETTIC.CN  来源: 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发布日期: 2010-05-25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

 

 为推动全国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研究工作,进一步提高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教学质量,经研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决定组织开展2010年全国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研究成果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参评教研成果类别与主题

 

 (一)今年教研成果评选类别为论文、课题、教案三大类。其中,教案类分A、B二个组别。A组为公共课教案;B组为专业理论课和实习课教案。申报专业类别须与《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09年版)相一致。

 

 (二)论文、课题的选题要围绕国家对技能人才培养的总体要求,着眼于深化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改革和发展,主题为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高技能人才培养等。选题要力求贴近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理论研究、贴近教学改革实践、贴近教研成果转化运用。

 

 教案的选题要以技工院校教学大纲和教材为依据,以教学单元为整体,体现教法设计、学法分析、教学过程设计等方面的创新,力求系统、精要、具体、实用,并富有启发性。

 

 二、参评人员范围

 

 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培训机构从事一线教学的教师和教研人员。

 

 三、参评具体要求

 

 (一)参评作品要聚焦主题,紧贴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等领域问题。凡不符合主题或与主题要求不一致,将不予提交评委会评审。

 

 (二)论文类作品,每篇署名作者不得超过2人。超过2人者,只以第一作者、第二作者为准(按提交作品署名顺序);

 

 课题类作品,每个课题只限上报第一、第二作者或以课题组名义上报。参评课题还需提交专家评审意见;

 

 教案类作品,每篇上报作者不得超过2人。超过2人者,只以第一作者、第二作者为准(按提交作品署名顺序)。

 

 不符合上述规定者,将不予提交评委会评审。

 

 (三)为保证评选活动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参评作品须为本人原创,参选作品中如引用他人作品、研究成果和内容须注明,严禁抄袭、剽窃他人成果。凡已获省级以上或其他全国性奖项的,不再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四)在提交作品时,提交者须认真核对提交作品标题、作者姓名、年龄、性别、所在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编等信息。本人提交信息错误,评委会将不予更改。

 

 四、截止时间

 

 参评作品请务必于8月30日前报送,逾期将不予受理。

 

 提交方式、版式要求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素华

 

 联系电话:010-84661083

 

 通讯地址:北京朝阳区育慧路3号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标准教材开发处

 

 邮 编:10010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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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链接>>  
·关于组织2009年全国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研究成果网上评选的函(中就培函[2009]131号)【 11-04】
·2009年度全国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研究成果评选活动【 11-06】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开展2009年全国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研究成果评选工作【 12-30】
·关于公布2009年全国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研究成果评选获奖名单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09]27号)【 01-25】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开展2009年全国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研究成果评选工作【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