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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创业项目库建设工作专题研讨会的通知(中就培函[2009]104号)
[WWW.CETTIC.CN  来源: 中国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服务网   发布日期: 2009-09-07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厅(局)、各创业型城市劳动保障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1号)文件精神,中国就业促进会创业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创业专业委员会)依托中国就业网站(原中国劳动力市场网站)搭建全国创业项目索引信息服务平台,旨在实现全国各地创业项目库联网查询功能。为进一步指导各地创业项目库建设,我部日前下发了《关于加强创业项目库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0号)。根据我部创业促就业工作指导小组计划安排,为部署创业项目库建设工作,交流创业服务工作经验,经商部就业促进司同意,创业专业委员会拟于2009年9月中旬在宁夏银川召开创业项目库建设工作专题研讨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解读创业项目库建设文件精神,部署创业项目库建设工作;

  (二)交流创业项目库建设及创业项目服务工作经验,研讨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思路;

  (三)通报创业专业委员会工作进展情况,讨论下一步工作计划。

  二、参会人员

  (一)全国首批82个创业型城市及4个直辖市负责创业服务专项业务工作同志1人/市(请勿超员);

  (二)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厅(局)负责创业指导工作同志1人/省(请勿超员);

  (三)部分创业专业委员会会员和创业者联谊会等社会群体组织代表。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一)会议时间:2009年9月17日至18日,16日报到,会期一天半。

  (二)会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宁夏虹桥大酒店(地址:银川市解放西街38号;联系人:常娜;电话:0951—6918666、13995190885)。

  四、其他事宜

  (一)为做好经验交流材料汇编工作,确保会议交流效果,请发言的单位或个人按照要求准备好发言材料(不超过2500字,相关要求见附件1),并于2009年9月8日前将电子版发至创业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并制作好幻灯片,以便会上使用。

  (二)未缴纳本年度会费的创业专业委员会个人会员及单位会员,请在报名时缴纳会费。

  (三)请参会人员认真填写《创业项目库建设工作专题研讨会报名表》(见附件2),并于9月9日前传真到创业专业委员会秘书处。

  (四)参会人员食宿费和交通费自理,会议食宿由会议统一安排。

  (五)因临近“十一”长假,请有条件的代表在当地预定往返车票,若有订票需求,请在报名表上详细注明。

  联 系 人:马威、郭楠、张薇

  联系电话:(010)84661054、84661058、84661165

  传 真:(010)84661059、84661050

  附 件:1.关于提交经验材料的有关要求

  2.创业项目库建设工作专题研讨会报名表

  3.宾馆交通图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就业促进会创业专业委员会

  二○○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点击下载附件:1.关于提交经验材料的有关要求; 2.创业项目库建设工作专题研讨会报名表;3.宾馆交通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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