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大家下午好!
我很高兴有机会参加2008年全国高技能人才培养课程体系创新论坛,与各位领导、专家共同研究探讨高技能人才培养这一关乎民生和经济建设的热点话题,简单介绍一下上海按照国家高技能人才工程总体部署,为推动上海经济持续发展,今年在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方面的一些思路和做法,并希望听取大家的建议和意见。
一、高技能人才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今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不可否认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已成为世界历史上的一个奇迹,从根本上改变了世界的格局。中国经济的发展靠的是改革开放政策搞活了经济,特别搞活了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人,通过国家在人力资源开发方面的政策使中国的生产力得到最大限度的释放,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增长的原动力。2005年国家高技能人才工程东部培训工程启动以来,原劳动保障部确立了以上海辐射东部,以东部辐射全国,在高技能人才培训和评价方面率先在职业能力建设、公共实训基地、企业评价体系以及高效工作机制方面进行探索和试验,到目前为止,各地在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加快推进了技能人才强国的战略。但我国高技能人才工作仍面临以下问题。
一是高技能人才的总量和结构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制造、加工等传统产业和电子信息、航空航天等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领域,高技能人才严重短缺,仍然是制约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阻碍产业升级的"瓶颈"。
二是高技能人才年龄结构老化存在断档现象。企业技师、高级技师年龄偏高,青年高级技能人才严重短缺。随着老一代高技能人才的逐渐退休,许多企业原本就奇缺的高技能人才将后继乏人,直接影响到企业生产发展。
三是高技能人才的激励机制还需继续强化,高技能人才成长的社会氛围还不够浓厚。尽管已有不少企业开始意识到高技能人才的重要性,但尚未形成鼓励技能劳动者提高技术业务水平的机制,高技能人才与管理、技术人员之间收入比例不够合理,在一定程度影响了高技能人才作用的进一步发挥,国有企业技能人才流失现象还依然存在。
世界经济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力资源素质的竞争,高素质的人力资源是发展先进生产力的关键要素。今天的中国,生产力发展水平超过以往任何时代,作为生产力主体因素—人的因素空前活跃。世界经济一体化和高新科技迅猛发展决定了我们在知识经济条件下,发展社会经济的关键要素不仅仅是赋予的资余和广阔的土地,不能再依靠低成本的劳动力和低廉的价格维持自己的竞争优势,而会更多地依赖于人力资源,依赖于人的知识和技能,依赖于对新技术的掌握和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创造我国自己的名牌,真正形成我国自己的产业优势,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西方工业化国家的发展实践早己证明了这一点。
高技能人才的不足已无可置疑地成了顺利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一大制约因素。如何发挥技能人才,尤其是高级技能人才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职业技能开发,重视技能人才发展,防止高技能人才的流失成为了现阶段经济发展的一个工作重点。这是一项刻不容缓的可持续战略。
二、上海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2007年初,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委办发[2007]5号)。紧紧抓住技能培养、考核评价、岗位使用、竞赛选拔、表彰激励、合理流动、组织领导等环节,提出了具体的对策措施,以全面落实中央15号文件的工作要求,切实推进本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据有关调研预测,未来五年(2008-2012)上海市至少需要新增高技能人才32万,2012年高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要达到30%左右,高技能人才总量要达到70万以上。据此计算,平均每年需新培养高技能人才7万多人。其中第三产业约需增加18万,主要集中在物流商贸、信息服务、会展旅游、汽车服务、生活服务等领域;第二产业约需增加14万,主要集中在现代装备、电子制造、汽车制造以及船舶、钢铁和化工等领域。要达到这个预测的水平,上海高技能人才工作的任务仍然是很艰巨的。
从上海现阶段高技能人才的现状来看:
近年来,上海高技能人才队伍不断发展,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重在逐年提高,从2002年的6.2%提高到2005年末的14.98%,再提高到2007年末的19.04%,平均每年增长2-3个百分点。
根据2007年末上海市技能人才年度抽样统计测算,上海生产服务一线中持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技能劳动者共计210万,其中高技能人才约40万(高级工31.0万人、技师6.7万人、高级技师2.3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重为19.04%。
在等级结构上,技能劳动者初、中、高等级结构比例为39:42:19,这个比例与国外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30—40%的比重还有较大差距,我们还需要通过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带动中、初级技能劳动者队伍梯次发展,推动技能人才初、中、高级比例逐步趋向合理。
在年龄结构上,高技能人才中45岁以上的占28.7%,36—45岁的占36.5%,35岁及以下仅占34.8%,进一步加强中青年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问题应得到重视。
从现阶段高技能人才的发展趋势来看:上海地处长三角经济发达地区,长三角地区总体上已进入工业化的中后期,经济国际化与世界制造业基地建设的进程加快,依靠先发优势和制度创新,逐步形成了国有、民营、外资三足鼎立的发展格局,市场机制不断完善,区域内金融、技术、劳动力、商品等要素的自由流动更加充分,使区域内高技能人才的争夺更为直接和激烈。周边地区纷纷开辟人才引进的“直通车”,畅通人才流动的“绿色通道”,以优良的创业环境、充裕的资金支持和优厚的薪酬待遇,不断出台买人才、抢人才、争人才、挖人才的新政策。在这种以“人才战略”竞争环境的推动下,我市高技能人才工作不断深入。
三、上海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发展思路
上海的高技能人才工作应从本地区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以构建创新型和学习型城市为目标,以提高工艺设备水平和推动生产技术进步为中心,以高级技术工人为主体,以业绩能力考核为重点,把对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工作纳入政府的人力资源总体规划。在此基础上,增加经费投入,改善培训设施,优化培训资源,构建广覆盖、多层次、制度化的学习培训网络,转变培训工作的重心,由简单操作型培训向高技术含量型培训转变,建立高技能人才业务培训和进修制度,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技能竞赛,并逐步将技能竞赛常态化和制度化。
为了适应上海地区经济结构调整及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要,我们对今后高技能人才工作提出以下发展思路。
(一)合理构建人才培养体系,主要落实以下措施:
(1)要动员全市力量加快培养步伐
针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上海健全和完善了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互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在发展职业教育、实施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中,突出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工作。我们提倡建立现代企业职工培训制度和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制度,加快对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步伐,结合国家重大工程和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以及重大技术和重大装备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来培养高技能人才,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加大对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新产业工人中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
(2)要开展企业育才拓宽成长通道
一是在行业、企业推进“高师带徒”培养高技能人才。从2004年开始,上海劳动保障部门与上海市总工会,在全市开展了“万名技师育高徒”活动,通过企业内技师、高级技师与技能劳动者的结对培养,推动高技能人才的岗位成才。至今已在1000多家基层单位开展活动,结成10000多对师徒,其中,通过职业技能鉴定晋升高级工等级以上的徒弟达5000多人。今年,进一步推进“高师带徒”培养工作,积极扩大技师、高级技师结对子带高徒的规模,对通过“高师带徒”培养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一定的培训带教补贴。
二是鼓励行业、企业积极开展企业内职工的职业技能培训,扩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在企业主体工种的覆盖面。企业是高技能人才培养和使用主体,要求各行业、企业制订和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建立和完善职工技能培训制度。各行业、企业要根据生产服务岗位对技能的要求,结合国家职业标准,制定职业技能培训方案,扩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在企业内覆盖面。
三是推进多层次技能竞赛,扩大技能竞赛的规模,带动企业开展技能登高和岗位练兵活动,鼓励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近年来,上海每年由市劳动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教委、市信息委等联合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竞赛主要侧重于本市产业发展急需、通用性广、技术含量高的职业,并带动区县、行业企业、院校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每年吸引2万多技能劳动者的参与,拓宽了技能人才的成长通道,展示了高技能人才的高超技能和精神风貌。
(3)要推进校企合作培养青年人才
为解决青年就业的结构性矛盾、缓解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人才紧缺状况,2007年初,上海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关于本市推进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07]9号),由市领导牵头、劳动保障和教育等各有关部门参加,成立了市校企合作培养协调指导委员会,并由市政府召开了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推进会,鼓励职业院校和企业联合培养产业发展急需的青年高技能人才。对院校与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在提高学员动手能力上增加的实训费用,政府给予一定的培训费补贴。2007年全年发展校企合作院校47家,参与校企合作的定向企业达220多家,经认定的校企合作项目涉及57个职业(工种),校企合作共计培养5200多人。初步形成了“职业教育、产业发展、促进就业”紧密结合的校企合作培养制度,初步实现了“明确一个培养机制(定向培养)、取得两张证书(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得政府、企业、家庭三方满意”的社会效应。
(4)要鼓励学习创新支持培训投入
学校要鼓励广大职工学习新知识和新技术,钻研岗位技能,积极参与技术革新和攻关项目,不断提高运用新知识解决新问题、运用新技术创造新财富的能力。同时,还要鼓励并支持企业通过出国培训(研修)和引进国外先进培训资源等方式培养高技能人才。
(5)要建设实训基地实现公益效应
中央15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公共实训基地”。为此,上海开始探索建立一个以市级公共实训基地和区县公共实训场所为主,院校、企业实训资源为补充,门类齐全,面向全社会的公共实训平台。目前,上海市级公共实训基地中,已建成了天山路数字制造业和创意产业公共实训基地,原劳动保障部冠名为“中国(上海)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中心”,每年实训人次近50万。同时,根据上海市公共实训基地的规划,下一步重点推进创业者公共实训基地、造船与港口机械公共实训基地的立项、项目调研和基本建设等工作,以满足上海产业发展对技能人才动手能力培养的需求。
(二)高度规范人才评价制度
评价工作是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的重要环节。构建科学的评价体系,对于促进高技能人才成长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按照劳动保障部的要求,上海从加强新职业标准的开发、健全考核鉴定制度、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等方面着手,积极做好高技能人才的考核评价工作。在劳动保障部的支持下,在上海成立了“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上海分中心”,以 “上海分中心”为依托,充分利用行业协会和社会专家队伍,加强与上海未来发展相适应的新职业标准的开发力度和原有职业标准的提升力度。同时,坚持“抓鉴定质量,树证书品牌”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完善了鉴定考核的过程管理和质量控制,推出职业技能鉴定程序化模式,强化标准,健全程序,加强对实际动手能力的考核。
(1)在指导思想上突出四个贴近
上海按照中办国办15号文件提出的“积极探索高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的要求,采用经济发展需要、贴近生产需求、贴近岗位要求、贴近职工素质提高的评价方式,探索基于企业生产和岗位要求、突出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的鉴定模式,同时,更重要的是,要通过这一评价方式的改革,推进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激励等环节工作,带动全市职工队伍素质的整体提高。
(2)在工作原则上做到四个坚持
即坚持国家职业标准与生产岗位实际要求相衔接(标准原则)、坚持职业能力考核与工作业绩评定相联系(能力原则)、坚持鉴定考核与社会认可相结合(市场原则)、坚持社会培养与企业使用相协调(协作原则)。
(3)在评价内容上强化四个要素
按照15号文件提出的要求,在评价内容上按照“统一标准框架、企业现场考核、鉴定机构督导”的原则,强化职业能力、工作业绩、职业道德、职业知识水平四大考核模块。其中:
职业能力考核,重点考核技能人员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问题和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的实际工作能力。可结合试点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在工作现场、工作过程中进行考核。工作业绩评定,重点评定技能人员在工作中取得的业绩和成果,工作效率和完成产品质量的情况。职业道德评价,重点评价技能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岗位之间团结协作能力。理论知识考试,由市鉴定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对掌握高超技能、在国家级、市级技能竞赛中获得主要名次的优秀人才,可破格或越级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
(4)在评价程序上注重质量控制
一是强化质量管理。注重鉴定结果的内容质量,使职业标准、鉴定试题等与邮政发展的要求相适应,使鉴定形式、鉴定方法与用人单位的实际相吻合,使证书反映的职工能力与企业生产岗位的实际要求相一致,使职业资格证书的质量能够满足用人单位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树立资格证书的权威,使职业资格证书成为企业和职工“信得过”的证书。
二是强化鉴定考务管理。从规章制度、约束机制和操作程序上切实把好职业技能鉴定的质量关。首先,严把考场负责人、考评员、监考员、考务工作人员和质量督导员的选派关。其次,在组织实施鉴定时,做到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命题、统一考务和统一证书,严格考核标准,严肃考场纪律,规范组织管理,明确操作流程,确保鉴定工作程序更加合理,鉴定过程更加严密。
三是建立质量监督机制。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和监督机制,加强鉴定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控,采取措施坚决纠正鉴定工作中的一切违规行为,确保鉴定工作的严肃性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含金量。
(四)积极改善人才成长环境
建立健全与高技能人才培养相适应的激励机制,最根本的是要建立和完善体现技能价值的薪酬制度、退休制度等;对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建立完善以政府奖励为导向、企业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辅助的表彰奖励制度。近年来,上海立足于建立健全技能型劳动者的培养和激励机制,营造技能型劳动者成长的良好氛围,开展了一些探索工作。
一是自2006年开始,在每年增加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时,向高技能型人才予以倾斜,对具有高级技师资格的人员每人“专加”200元/月。
二是每两年开展一次“上海市技术能手”、“上海市青年岗位能手”等评选表彰活动,每次评选表彰20名“上海市技术能手”、200名“上海市青年岗位能手”,对营造全社会重视、尊重高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三是结合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继续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把着力提高高技能人才的工资福利待遇作为协商的重点,促进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四是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劳动保障局每年举办高技能人才党校研修班,组织高技能人才进党校培训进修,为提升高技能人才政治修养创造条件。
五是建立突出贡献技师政府特殊津贴制度。开展“上海市突出贡献技师”评选活动,由相关部门组成评审委员会,评选出对本市具有高超技能水平、在生产实践中能解决核心技术难题、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为企业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的技师和高级技师,授予突出贡献技师称号,并给予一次性政府特殊津贴,在全市树立一批高技能拔尖人才。
下一步,上海将进一步探索完善对高技能人才的激励保障措施,探索建立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政府特殊津贴制度、柔性延长高技能人才的退休年龄、放宽引进外省市高技能人才进沪条件、建立高技能人才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发布制度等,形成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
(五)逐步加大人才培养投入
近年来,上海从切实发挥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出发,逐年增加对技能人才培养的投入,一直致力于推动形成市场化、社会化的职业培训机制,鼓励全社会有资质的培训机构都参与职业培训。同时实施培训补贴政策,通过为劳动者建立培训个人帐户,对劳动者参加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所需费用由政府按规定补贴。在补贴培训范围上,重点向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和定向培训项目倾斜,把劳动力市场急需的中、高级培训项目纳入政府补贴范围,发挥补贴培训政策对促进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导向作用。通过这一模式,上海每年开展补贴培训20多万人,其中参加中高级技能培训占60%以上。
目前,上海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加快建立一支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是上海产业优化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的迫切要求。我们将以2008年全国高技能人才培养课程体系创新论坛为新的起点,学习借鉴兄弟省市和企业、职业院校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现有的措施,争取新的突破,为加快上海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