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 近日,劳动保障部向全国发出《关于开展职业培训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宣传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明电[2002]16号)。
通知指出,为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工作,全面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我部决定在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前后,在全国开展职业培训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宣传活动。
通知明确,宣传主题为,加强职业培训,加快培养技术技能劳动者,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能力;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落实就业准入控制,促进再就业。
宣传方式为,各地要广乏发动,精心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要充分动员和利用电视、广播、网站、报纸、杂志、橱窗和宣传画等新闻媒体和宣传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培训和再就业培训等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内容。同时,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宣传周或宣传日活动,采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通过开展现场咨询活动、专题报告、知识竞赛、看播公益广告、印发宣传材料、编写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招贴画、开动宣传车和发放宣传资料等丰富多彩的形式进行宣传。各地要以此为契机,大力营造宣传氛围,形成立体宣传声势。
通知要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宣传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同时,要结合本地实际,将这次宣传活动与落实劳动保障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关于大力加强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就业能力计划》等文件精神结合起来,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计划,采取有效措施,精心作好组织指导和宣传发动工作,使这次宣传活动真正落实到实处,取得成效,形成社会各方面都来重视和支持职业培训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