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05年,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按照中央人才工作的总体安排,以深化和完善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为重点,总体推进,分类指导,加快建立培养快、使用好、待遇高的高技能人才成长新机制。新培养15万名技师和高级技师,通过高端带动,全面推进技能人才培养、选拔、评价、使用、激励、交流、保障等环节工作的开展,实现技能人才队伍的梯次发展。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司(局)际协调小组拟开展以下工作:
一、编制和完善"十一五"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按照"十一五"人才规划总体要求,围绕"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组织编制和完善"十一五"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明确"十一五"期间我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 参加部门:劳动保障部牵头,其他成员单位参加。
二、开展专题调研,召开全国高技能人才工作会议
围绕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分专题进行调研,总结推广各地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经验,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出台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并筹备召开全国高技能人才工作会议。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推出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崇尚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氛围和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的环境。参加部门:劳动保障部牵头,中组部及其他各成员单位参加。
三、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完善社会化培养体系
发动全社会力量,依托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等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事业单位,进一步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继续推动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和"三年五十万新技师培养计划",继续做好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搞好机关事业单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继续开展高职院校职业资格培训工程,积极推进国防科技工业"511人才工程"建设,继续推动实施"青工技能振兴计划",继续抓好"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等。同时,结合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按照中央加强东北地区和西部地区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总体安排和部署,重点做好东北地区和西部地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参加部门:各成员单位。
四、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推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
按照职业能力与工作业绩相结合,国家标准与岗位要求相结合,专业评价与企业认可相结合,行政指导和技术支持相结合,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强化质量,创新模式,改进方法,扩展规模。继续做好中央直属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积极推进院校职业资格认证工作。 参加部门:劳动保障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
五、组织开展各种类型的职业技能竞赛和表彰活动
举办2005年全国职业技能大赛系列活动,并做好优胜选手的评选表彰工作。参加部门:劳动保障部、国资委、国防科工委、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
六、建立和完善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投入机制
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加对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投入,建立健全政府、社会、用人单位、个人多方共同分担的投入机制。从国债资金、职业教育经费等多种资金渠道,筹集建立技能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用于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表彰、交流等项工作。研究推动企业落实职工教育经费的具体办法。参加部门:中组部、劳动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国资委。
七、建立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技术支持和服务体系
建立和完善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制度和新职业发布制度,建立全国联网的高技能人才供求信息公共发布平台,完善公共服务功能,促进高技能人才合理流动。加快国家职业标准和题库的开发,实施国家职业资格在线工程,健全远程培训网络,推进人力资源职业能力开发体系建设。建立和实施技能人才培养机构就业导向评价指标体系。参加部门:劳动保障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
八、开展技能人才统计工作,加强技能人才基础管理。
组织开展全国技能人才抽样调查,摸清技能人才底数,并开展相关数据分析,为做好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研究制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相关政策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