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国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对我国技能人才培养的启示
鉴于以上比较与分析,国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对我国技能人才培养有如下几点启示:
㈠要进一步完善技能人才培养的法制体系,为技能人才的培养提供法律支撑和保障。我国在技能人才培养方面虽然有了一些的立法,但尚未形成一套完整的体系,以更好地发挥政府在职业教育和技能人才培养方面的宏观调控作用,进一步规定政府相关部门、企业,行业协会、培训部门及院校各自在职业教育和技能人才培训方面的权力与义务,使技能人才的培养走上一条法制健全、有法律保障、健康发展的轨道。
㈡建立不同教育之间的等值沟通机制,从观念上消除对职业教育和技能人才培养的障碍。当务之急是要建立职教与普教的等值沟通体系,调整职高与普高的学生比例,加强中职教育与高职教育的衔接,形成职业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大气候、大环境。
㈢充分发挥企业在培养高技能人才方面的主体作用。推动企业制定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和规划,大力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推广完善名师带徒措施,把企业建设成为培育高技能人才的主要阵地。加强校企联合,建立高技能人才实习训练基地,搭建强化实践技能培训的平台。根据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特点,特别需要加强学校和企业的联合,结合双方各自的优势,建立起一批高技能人才的实习训练基地。在这方面,规模较大、技术先进、管理规范和效益较好的企业,以及实习设备先进和师资力量较强的院校应当发挥更大作用,以他们为龙头,逐步完善技能人才培训体系。
㈣改进技能人才评价方式,完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抓紧修订完善现有国家职业标准,吸纳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对新兴职业和复合技能岗位,抓紧制定新的国家职业标准。加快建立起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新体系。突破比例、年龄、资历和身份界限,促进技能人才更快更好地成长。
总之,只有建立法律保障、企业主导,校企合作的职业教育体系,借鉴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使我国的技能人才培养才能走上一个健康快速发展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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