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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第十六批汽车加气站操作工等10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7]3号)
[WWW.CETTIC.CN  来源: 中国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服务网   发布日期: 2007-05-15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第十六批国家职业标准,现予公布施行。

  在此批颁布的国家职业标准中,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标准系重新修订,原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标准相应废止。


   附件:第十六批汽车加气站操作工等10个国家职业标准目录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〇〇七年二月六日

附件:

第十六批汽车加气站操作工等10个国家职业标准目录

 序号 职业编码   职业(工种)名称     备注
   1 6-01-03-06  液压支架工(※)        
   2 6-03-13-05  混合火药制造工
   3 6-05-13-02   火炮装试检验工
   4 6-05-13-06   枪支装配工
   5 6-05-13-07   枪管校直工
   6 6-05-13-08   枪管膛线制作工
   7 6-05-14-02   枪管装配工
   8 X4-03-03-03  咖啡师(☆)            试行
   9 X4-07-99-06  汽车加气站操作工(☆)  试行
   10 2-02-34-07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2007年修订


  注:“☆”表示新职业;“※”表示该职业编码下的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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